按照省住建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赣建安委〔2018〕23号)和宜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宜市安字〔2018〕15号)及宜春市《关于开展2018年宜春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宜建安委〔2018〕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8年6月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部令)宣贯为主线,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控制一般性伤亡事故,为建设秀美人文金丰城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6月30日。集中咨询日为6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于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活动。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参照本方案制定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发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及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主管部门负责人深入本行业基层、企(事)业单位、工地进行对口宣讲,各建设主体单位负责人面向企业职工交流宣讲,各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面向作业班组宣讲的方式,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将在6月中旬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会。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天在老城区华润万家广场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全社会倡导“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价值观。一是我局安监站参加市安委会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按市安委会的统一要求设立宣传展板、发送宣传品等。二是活动当天设立咨询台,采取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咨询《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三是各住建领域企事业单位及各在建工地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咨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和规范。
(四)组织媒体集中报道。活动期间,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在全市培育和创建3个以上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树立标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安全生产一线工人工作积极性。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应强化易发生事故的预警预报信息;要以高大模板坍塌事故、火灾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为案例进行剖析,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要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事故教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以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清零”行动为切入点,组织力量深入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严格挂牌督办,严格“四个一律”、严格“五个一批”、严格实施联合惩戒、严格约谈问责等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治整顿,务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成效。要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部令),加强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并及时公开事故查处情况。我局在6月下旬将组织对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通过督查推动工作。
(九)注重培训,提升安全素质。一是继续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发挥各企业、各工地农民工业余培训学校的作用,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大对第37号部令的宣传培训力度,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全行业显著增强对危大工程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十)开展“安全生产赣鄱行”活动。我局安监站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月”、科技强安、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工地、监管执法等专题,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理念。